风险登记册 · 条目
Q3 · 工程化福岛第一核电站核事故
责任归于海浪。备用发电机却置于地下室,位于一道早已被认定过低的海堤之下。
紧密耦合的系统:一个小故障层层传导,最终让整台机器停摆。
为什么是这个象限
工程化失败的分类依据是冗余被共因击溃:单一外部事件一次性抹掉了备份的每一层。13 台应急柴油发电机中有 10 台是水冷的,并且设在汽轮机厂房和反应堆厂房的地下层,因此漫过厂址的海水同时摧毁了交流电源、海水泵和仪表,全厂断电进而演变为堆芯冷却丧失、三个机组堆芯熔毁和氢气爆炸。厂址的设计基准海啸高度为 5.7 米(这个数值本身已在 2002 年从 3.1 米上调),而实际爬高约为 15 米。共用同一位置和同一失效模式的冗余不是冗余,这就是 Q3 的教训。
记录在案
- NAIIC 认定这起事故「不能被视为自然灾害。它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人为灾难,本可以也本应该被预见并加以防止」,并且「事故的直接原因在 2011 年 3 月 11 日之前全都是可预见的」。确定
- NAIIC 发现,自 2006 年起监管机构和东京电力就已知道,如果海啸达到厂址的高度,福岛第一核电站可能发生全厂断电,也知道海水泵丧失会带来堆芯损伤风险,但没有制定任何法规,东京电力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。确定
- 电厂的设计基准海啸高度为 5.7 米(2002 年从原先的 3.1 米上调);2011 年 3 月 11 日的海啸在厂址处达到约 15 米,此前发生了 9.0 级地震。高
- 共有 146,520 名居民依政府疏散令撤离;NAIIC 将因这起事故撤离的总人数定为约 150,000 人。福岛县记录到 2012 年 5 月的疏散人数峰值约为 160,000 人,截至 2026 年 2 月 1 日仍有 23,410 人未能返家。确定
- 估计有 167 名工作人员在处置这起事故的过程中受到超过 100 毫希沃特的照射,福岛县多达 1,800 平方公里的土地累积剂量达到每年 5 毫希沃特或更高。确定
来源
通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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